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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广州大学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
整理自:广州大学 2009-2-4 14:49:54

广州大学是经教育部批准具有招收高水平运动员资格的高校之一。根据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招收高水平运动员的有关规定和实施招生“阳光工程”的要求,结合我校高水平运动队项目建设需要,广州大学2009年将继续面向全国招收高水平运动员。

一、报名条件

1、具备以下条件之一且年龄不超过22周岁(1986年9月1日后出生)者方可报考我校高水平运动员。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二类资格生,只招广东省生源)。

3、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证书(含)以上者及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一类资格生)。

4、凡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必须提供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招生学校对其资格进行认定。未经资格认定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得报考。

二、招生项目及招生计划

1、招生项目:田径、篮球。

2、招生计划和专业:

(1)招生人数:广州大学2009年高水平运动员计划招收45名;

(2)二类资格生,招生计划不超过本校录取高水平运动员人数的30%;

(3)一类资格生,招生计划不超过本校录取高水平运动员人数的20%;

(4)其余计划为招收符合国家体育总局、教育部等6部(局)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退役运动员就业安置工作的意见》(体人字【2002】411号)中有关保送要求的,按照粤招【2007】25号文《转发教育部高等学生司关于做好2008年普通高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工作的通知》精神,我校可按有关程序免试接受相关项目符合条件者。

(5)招生专业:法学专业。

三、报名时间及办法

1、文化考试报名:报考高水平运动队的考生均按相关省的有关规定在户籍所在地办理全国文化统考报名手续。

2、专业考试报名:

(1)报名时间:以申报水平测试的考生生源地高考报名截止时间为准。

(2)报名办法:访问我校招生办公室网站:http://zj.gzhu.edu.cn/,下载“2009年广州大学高水平运动员招生报名表”,填好后合并近期大一寸蓝底免冠照片电子版发送电子邮件至。

3、考生需要提交的材料

(1)2009年广州大学高水平运动员招生报名表,填写后打印,一式二份。

(2)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二份。

(3)运动员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近三年竞赛成绩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运动会或比赛秩序册原件或复印件。

(7)近期大一寸蓝底免冠照片8张。

(8)户籍证明复印件。

注:以上材料面试时需验证原件,复印件一式二份。

4、资格审核:根据我校高水平运动队的实际需要,对所报送的材料进行初审,并在我校招生办公室网站:http://zj.gzhu.edu.cn/,公布初审合格运动员名单。

四、测试说明、时间、内容及办法

1、文化考试:

(1)一类资格生,必须参加由我校单独组织文化课考试。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三科。考试的标准不低于高级中等教育毕业考试的要求。文化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2)二类资格生必须在户籍所在地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

2、专项测试时间、内容及办法:

(1)测试说明:所有高水平运动员均需参加我校组织的运动水平测试,二级运动员还需要参加省级招生委员会会同体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的测试并被认定;考生报到时,必须上交本人相关材料的原件。

(2)报到时间:2009年3月5日-3月6日。

(3)报到地点:广州市大学城外环西路230号 广州大学行政东楼后座412室(体育学院会议室)。

(4)专项测试时间:2009年3月7日。

(5)专项测试地点:广州大学田径场、体育馆。

3、专项测试内容:

(1)田径:测试项目为获得等级运动员资格的专项。
(2)篮球:;三角滑步; 1分钟投篮;全场运球传接上篮;全场分组比赛。

4、考评办法:参照国家体育总局制定的运动训练、民族传统体育招生专项考试办法。

五、录取工作

1、凡报考我校高水平运动队的二级运动员及体育特长的考生除应参加我校高水平运动队体育专项测试外,还应参加广东省统一组织的体育特长生测试,测试成绩需达标。

2、我校将根据考生参加专项水平测试的成绩、招生计划等,择优认定部分考生,并在招生办网站上公布。

3、我校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的全过程由省教育考试院、省教育厅体艺卫处、学校纪委监察处、招生就业工作处及体育学院参与、实施、监督。测试合格名单,由学校报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和教育部备案公示,未经教育部公示的考生,我校不能录取。

4、获得全国性体育比赛前三名,亚洲性体育比赛前六名,世界性体育比赛前八名的运动员,根据我校办队的需要,可按有关程序免试进入我校学习。

5、报考我校高水平运动员的一类资格考生,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成绩合格者,我校将给予录取。

6、体育特长生获得我校专项水平测试合格并认定者,在填报高考专业志愿时,可在我校规定的招生专业中选报专业志愿。

7、体育特长生必须在户籍所在地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高考文化成绩及体育专项加试后的确定加分达到所在省本科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经广东省招办核准,我校将根据其高考成绩和志愿,按专项分60%、文化分40%择优录取。少数体育专项测试成绩特别优秀者及我校特殊需要的运动员,可由我校申请在各省本科第二批次,控制分数线60%录取,该类考生的录取人数不超过我校总录取人数的20%。

8、我校录取的高水平运动员须与学校签订协议,在校学习期间,必须遵守学校的有关规定,服从安排,参加学校组织的有关体育训练和比赛活动,承担个人应尽的义务。

9、我校将在入学后对所录取的学生进行复查,凡不符合录取要求或者弄虚作假者,取消入学资格。

10、我校将在招生就业工作处和体育学院网页及时发布高水平运动员的有关通知和信息,请留意关注并配合做好有关个人信息的采集工作。凡未如期按照我校要求办理有关事项或有关个人信息提供不准确而产生的影响录取等问题均由考生负责。

六、联系方式

1、联系人:冯云辉(电话:13342882260)、焦建余(电话:13392633799)

传  真:020—39366835

2、通讯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大学城外环西路230号 广州大学体育学院

收 件 人:冯云辉

邮    编:510006

七、本简章由广州大学招生就业工作处和体育学院负责解释。

2009年广州大学招收高水平运动员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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